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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/AHFIA 061-2022 浓芝兼香型白酒
范围
本文件规定了浓芝兼香型白酒的产物分类、要求、食品添加剂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、检验规则、标签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产物召回。
本文件适用于浓芝兼香型白酒定义产物的生产、销售、检验。
术语和定义
GB/T 15109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浓芝兼香型白酒
以高粱、大米、糯米、玉米、小麦(麸皮)、豌豆和水为主要原料,采用浓香大曲和芝麻香曲作为糖化发酵剂,经传统泥窖固态发酵、高温堆积、蒸馏、陈酿、勾兑而成的,不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,具有复合香气味的浓芝兼香型白酒。
产物分类
按产物的酒精度分为:
高度酒:41%惫辞濒≤酒精度≤68%惫辞濒;
低度酒:25%惫辞濒≤酒精度<41%惫辞濒。
要求
感官要求
高度酒、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、表2的规定。
理化指标
高度酒、低度酒的理化指标应分别符合表3、表4的规定。
检验方法
酒精度(20℃)/(%vol) GB 5009.225
GB 5009.225-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
总酸(以乙酸计)/(g/L) GB/T 10345
总酯(以乙酸乙酯计)/(g/L) GB/T 10345
GB/T 10345-2022 白酒分析方法